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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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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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ml相当于饮片0.14g |
每袋含药液4克(45毫米×60毫米) |
生产企业 |
华东医药(贵州)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同大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52 |
国药准字Z20000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抬赊抬凯:轮官、轮洗,劳冲,凯豆。 中医: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轻度水火烫伤,湿疹。 |
活血化瘀,凉血消肿,通络止痛。用于瘀血所致的伤处肿胀、瘀斑疼痛、或肢体活动障碍;急性软组织损伤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喷头对准患处距15-20cm,连续按压喷头顶部,使药液均匀喷至患处。对软组织损伤所致皮肤瘀血、肿胀、疼痛等症,可直接喷于患处或将药液喷于药棉上,用药棉贴于患处,每日喷2~6次。 |
贴敷。根据伤痛部位大小,分别选用45毫米×60毫米或60毫米×90毫米规格的制剂,将含有药液的无纺布贴敷患处,然后用弹性胶布将无纺布覆盖、固定,将伤痛部位全部覆盖为宜。每次贴敷10小时,一日1次。贴敷处一次不超过2贴。 |
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个别患者贴敷处出现红、痒、丘疹、水泡或局部皮肤增厚改变。 |
禁忌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孕妇、幼儿禁用。 |
成分 |
抓地虎、见血飞、铁筷子、白及、马鞭草、草乌、仙鹤草、山豆根、莪术、三棱;辅料为乙醇 |
当归、延胡索(醋制)、赤芍、牡丹皮、栀子、大黄、苏木、三七、乳香(制)伸筋草、威灵仙、冰片、辅料:药用乙醇、医用胶布。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清香。 |
本品为黄棕色液体浸润的无纺布;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9.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10.本品含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2.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限等不适症状加重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3.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4.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9.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为非无菌制剂。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及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开始用药2小时内应尽量避免挤压,并尽量减少活动,以免药液外流,影响疗效,贴敷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