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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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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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30揿 |
5mg*20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103 |
国药准字H1093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成人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佐米曲普坦鼻喷雾剂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只在一个鼻孔里使用一次性剂量。如果24小时内头痛症状持续或复发,可再次用药,两次用药时间最少间隔2小时,24小时内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使用方法: 1.清洁鼻腔,拧净鼻涕 2.取下保护帽 3.首次使用时,应连续按压喷雾器,排净气体,直至均匀喷出后方可 4.给药时用食指按住鼻孔一侧,将喷嘴插入另一侧鼻孔约1cm,避免接触鼻粘膜,头部稍后仰,快速按压喷募器将药物喷手鼻内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 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很轻微/缓和、短暂,且不需治疗亦能自行缓解。可能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服药后4小时内,继续用药未见增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偶见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导。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心电图上没有缺血改变的证据),还可出现肌痛、肌肉无力。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 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血压未经控制的病人不应使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成分 |
每揿含佐米曲普坦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其化学名称为:(E)-1-[双(4-氟苯基)甲基] -4- (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鼻喷雾剂,内容物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
本品为胶囊,内装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本品仅应用于已诊断明确的偏头痛患者。要注意排除其他严重潜在性神经科疾病。尚无偏瘫性或基底动脉性偏头痛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不推荐使用。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或患者与其他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者不应使用本品。此类化合物(5HT1D激动剂)与冠状动脉的痉挛有关,因此,临床试验中未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故此类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还可能存在一些未被识别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所以建议开始使用5HT1D激动剂,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与使用其他5HT1D激动剂类似,服用佐米曲普坦后,心前区可出现非典型心绞痛的感觉;但是临床试验中,此类症状与心律失常或心电图上显示的缺血改变无关。目前尚无肝损害者使用本品的临床或药代动力学的经验,不推荐使用。对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无明显损害,使用本品20mg时,患者在精神运动测试中,操作项目未见明显的损害。使用本品不会损害患者驾驶及机械操纵的能力,但仍要考虑到本品可能引起嗜睡。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疲惫现象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