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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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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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2片/盒 |
5mgx10粒x2板 |
生产企业 |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72 |
国药准字H1999392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成人伴或不伴先兆症状的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剂量为2.5mg(一片)。如果24小时内症状持续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如需二次服药,时间应与首次服药时间最少相隔2小时。服用本品2.5mg(一片),头痛减轻不满意者,在随后的发作中,可服用5mg(二片)。通常服药1小时内效果最明显。偏头痛发作期间无论何时服用本药。都同样有效,建议发病后尽早服用。反复发作时,建议24小时内服用总量不超过15mg(六片)。本品不作为偏头痛的预防性药物。肾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mg,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5mg。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很轻微/缓和、短暂,且不需治疗亦能自行缓解。可能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服药后4小时内,继续用药未见增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偶见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道。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心电图上没有缺血改变的证据),还可出现肌痛、肌肉无力。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常属一过性)为:困倦和/或乏力(20%),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和/或食欲增加)(11%)。 2.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见于长期用药者)为: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较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3.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4.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血压未经控制的病人不应使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成分 |
佐米曲普坦。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氟桂利嗪。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本品仅应用于已诊断明确的偏头痛患者。要注意排除其他严重潜在性神经科疾病。尚无偏瘫性或基底动脉性偏头痛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不推荐使用。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或患者与其他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者不应使用本品。此类化合物(5HT1D激动剂)与冠状动脉的痉挛有关,因此,临床试验中未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故此类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还可能存在一些未被识别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所以建议开始使用5HT1D激动剂,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与使用其他5HT1D激动剂类似,服用佐米曲普坦后,心前区可出现非典型心绞痛的感觉;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