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60ml |
10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贵州)宏奇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603 |
国药准字H340224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球蘸取适量药液涂搽于局部患处,并稍加按摩效果更佳。每日用药2~3次或遵医嘱。 |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副作用 |
本品对黏膜及皮损处有一定的刺激性。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急性、有糜烂渗出的皮炎患者禁用。 |
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吲哚美辛、马来酸氯苯那敏、度米 |
复方制剂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者慎用。 2 本品为酊剂,切勿进入眼内。若不慎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洁水洗数次,并到医院就医。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4.如因使用后未将瓶盖盖紧而致溶剂挥发析出固体物质,不影响治疗效果,剩余药液仍可继续使用。 5 本品为外用制剂,切勿口服。 |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