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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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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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30ml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75 |
国药准字B20020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清热燥湿,祛风杀虫,收敛止痒。适用于湿热,虫毒所致手足癣,体癣,股癣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外用,喷涂患处,使其在3分钟内保持湿润,每日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少数患者出现用药局部轻度红肿、疼痛等刺激症状,停药后症状消失。 |
禁忌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局部皮肤破损、糜烂或有炎症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苍耳子、苦参、黄柏、蛇床子、白巩、儿茶。辅料:食用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液体,有少量轻摇即散的沉淀,气微酸。 |
注意事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用本品应将药液尽量喷于皮屑之下,以利充分发挥药效。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