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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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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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0ml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益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75 |
国药准字B200203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清热解毒、杀虫止痒。用于肝经湿热所致的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及擦烂型手足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阴道炎:取本品10ml,加温开水稀释至100ml浓度,用阴道冲洗器冲洗阴道,每日2次;手足癣、皮肤病。取本品适量,直接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经期、孕期及阴道出血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土茯苓、蛇床子、白花蛇舌草、苦参、蒲公英、白芷、黄柏、虎杖、白鲜皮、百部、地肤子、川牛膝、白果、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本品为黄棕色至深棕的色液体;有清香气。 |
注意事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外用药,勿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