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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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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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相当于饮片0.6g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黄河制药厂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749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有一些比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如可致显著窦性心动过缓、肺结核咯血和血小板减少等 。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去除糖衣后为褐色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用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少喝浓茶或咖啡。 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 保持心情舒畅,忌过度思虑,避免恼怒、抑郁等不良情绪。 从事适当的体育锻炼或体力活动,增强体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