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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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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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0.25g*24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20 |
国药准字Z220228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烦躁;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气管炎、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
小儿肺热平胶囊清热化痰,止咳平喘,镇惊开窍。用于小儿肺热喘咳,吐痰黄稠,高热烦渴,神昏谵妄,抽搐,红苔黄腻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水送服。 |
口服,六个月以内小儿一次服0.125g,七至十二个月一次服0.25g;一岁至二岁一次服0.375g;二岁至三岁一次服0.5g;三岁以上一次服0.75-1.0g;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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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风寒外感证忌用;本品含重坠通下之品,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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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人工牛黄,地龙,珍珠(制),拳参,牛胆粉,甘草,平贝母,人工麝香,射干,朱砂,黄连,黄芩,羚羊角,寒水石,冰片,紫草,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土黄色粉末,气辛,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 |
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