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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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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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0.25g*12粒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20 |
国药准字Z10930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烦躁;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气管炎、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
清开灵胶囊功效:清热解毒,镇痛安神。用于温热病引起的高热不退,烦燥不安,咽喉肿痛,舌红或绛,苔黄,脉数者适宜,多用于湿热型肝炎和上呼吸道感染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水送服。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风寒外感证忌用;本品含重坠通下之品,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岑苷、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