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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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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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g(含甲硝唑600mg);30g(含甲硝唑900mg) |
0.15g*6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30 |
国药准字H200902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杀螨止痒。用于治疗痤疮。 |
本品主要适用于: 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 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 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 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 6.儿童百日咳。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一天2次;用前先用温水将面部洗净。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充分摇匀后口服。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 1)成人:首剂0.5~0.75g,每12小时后继服0.25~0.5g,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 2)儿童:首剂30mg/kg体重,每12小时后继服15mg/kg体重。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用药时出现轻度潮红、灼热感,属治疗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使用;严重者可请医生处置。 |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少数患者可能发生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皮肤潮红、嗜酸粒细胞增多、发热,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可逆性听力损伤、伪膜性结肠炎、肝功能损伤。长期和反复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细菌(艰难梭菌)和霉菌(白色念珠菌)的过度生长。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面部湿疹或过敏性皮炎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风子、百部、蛇床子、仙鹤草、白芷、 甲硝唑。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醇、十八醇、液体石蜡、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酯红霉素。化学名称:(2R,3S,4S,5R,6R,8R,9R,10R,11R,12S,13R)-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羰基)氧]-13-乙基-9-羟基-2,4,6,8,10,12-六甲基-5-[(3,4,6-三脱氧-3-(二甲胺基)-β-D-木-己吡喃羰基)氧]-14-氧杂十四元环-6,9-氧-1,9-二酮环11,12-碳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忌以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6.本品含甲硝唑。7.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8.用药部位如出现灼热,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