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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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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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2g |
10片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63 |
国药准字H200836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瘀血所致的咽喉肿痛、牙痛、痹痛、胁痛、黄疸、无名肿毒等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冷开水调化,敷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片, 若症状不缓解,间隔 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空腹服药会有眩晕、咽干、倦怠、胃部嘈乱不适、轻度腹泻,停药后自行消失。 |
一般治疗量不良反应较少,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
禁忌 |
有消化道出血史者忌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肿节风、三七、人工牛黄、猪胆粉、肖梵天花、珍珠层粉、水牛角浓缩粉、红曲、吲哚美辛。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Y-1-7000B白色素、巴西棕榈蜡,异抗坏血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灰色的片;气香、微腥,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慎用。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