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标驱风油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斧标驱风油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规格

每瓶装10ml

12粒
生产企业

梁介福(广东)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691

国药准字H20083156
说明
适应症

驱风油祛风醒神,止痛止痒。用于头痛头晕,晕车晕船,恶心,蚊叮虫咬,皮肤瘙痒,缓解感冒、风湿痹痛症状。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外用少量,涂擦患处。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天2次。

副作用

涂抹部位偶见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成分

薄荷脑、桉叶油、冬青油、樟脑、香雪精,辅料为液状石蜡。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油状液体;气清香。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