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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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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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7g |
250g |
生产企业 | 新疆库尔勒药王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75 |
国药准字Z20153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肝肾,养血生发。用于肝肾不足、血虚风盛所致的油风,症见毛发成片脱落,多伴有头晕失眠、目眩耳鸣、腰膝痠软;斑秃见上述证候者。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3次。 |
烊化兑服,3~9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地黄、熟地黄、制何首乌、当归、丹参、白芍(炒)、五味子、羌活、木瓜。辅料为炼蜜。 |
本品为龟甲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而后涩。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不适用假发斑秃(患处头皮萎缩,不见毛囊口)及脂溢性皮炎。4.本品宜饭后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