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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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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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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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2 |
国药准字H22026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追风散寒,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肩背疼痛,手足麻木,腰腿疼痛,行步困难等。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乌梢蛇、土鳖虫、地龙、独活、羌活、荆芥、制川乌、制草乌、威灵仙、防风、香附(醋制)、桂枝。辅料为蜂蜜。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缓释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多服。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3.本品不可整丸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