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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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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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瓶 |
5%*10g |
生产企业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043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解毒,止痒。用于风癣,湿癣,金钱癣,牛皮癣等。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用法用量 |
摇匀擦抹患处。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 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2.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斑蝥、紫荆皮、花椒、百部、大枫子(去壳)。 |
主要成分是盐酸多塞平。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外用药,切勿入口。本品遇冷有白色结晶析出,可在15℃放置片刻待溶解后再用。 2.本品含毒性药物斑蝥,涂患处有皮起红泡者,建议停药。 3.斑蝥对肝脏毒性,包括损伤肝功能,引起药物性黄疸或中毒性肝炎,肝肿瘤等。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