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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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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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g |
100ml:0.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454 |
国药准字H109402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止咳、化痰。用于小儿气管炎,支气管炎,哮喘性支气管炎。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送服或用糖水调服。2岁以下一次0.15~0.3g,3至5岁一次0.3~0.6g,6至12岁一次0.6~0.9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ml,一日三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珍珠、川贝母、天竺黄、沉香、胆南星、煅硼砂、冰片。 |
氢溴酸右美沙芬2g,蔗糖650g,防腐剂适量,调味剂适量,水。 |
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澄清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大便溏薄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