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10 |
国药准字Z110206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片,一至三岁一次2~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牛黄、石膏、黄芩、法半夏、川贝母、胆南星、百部(蜜炙)、白前、茯苓、冰片。 |
酒黄芩,瓜蒌仁霜,半夏(制),胆南星,陈皮,苦杏仁,枳实,茯苓。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片,气味芳香,味道微甘、辛。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水丸为灰黄色的;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