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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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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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317 |
国药准字Z140204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支气管炎,百日咳,肺炎。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声音嘶哑,言语不清,发热,头昏,心慌,四肢麻木,恶心呕吐,胸闷、腹痛腹泻,呼吸困难,四肢麻痹,血压下降,肝肾功能损害等。严重者可出现昏迷,惊厥,窒息,呼吸停止。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川贝母、蛇胆汁。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微甘、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浅棕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