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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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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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素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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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儿童大药厂(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12 |
国药准字Z130214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内热肺火,外感风热引起的身热咳嗽,气促痰多,烦燥口渴,大便干燥。 |
清热散风,解表。用于内热外感风寒引起的四肢酸懒,发烧怕冷,鼻流清涕,咳嗽咽痒。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1~2片,1~3岁一次2~3片,3岁以上一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苏叶、菊花、葛根、川贝母、炒苦杏仁、枇杷叶、炒紫苏子、蜜桑白皮、前胡、射干、栀子(姜炙)、黄芩、知母、板蓝根、人工牛黄、冰片。 |
板蓝根、荆芥穗、拳参、柴胡、葛根。辅料:淀粉、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色的片;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属肺虚久咳、阴虚燥咳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品。 3.3岁以上少年儿童,每次最大量不超过5片。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