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66 |
国药准字Z23023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用于咳嗽喘促,痰涎壅盛。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1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茯苓, 清半夏 ,川贝母 ,百部 ,黄芩, 胆南星, 石膏, 沉香, 白前 ,冰片.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粉末;味苦、凉。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本品偏于寒凉,对寒证、虚证之咳喘不宜。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