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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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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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0.5g |
愈创木酚甘油醚0.1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生产企业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86 |
国药准字H19990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用于咳嗽喘促,痰涎壅盛。 |
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1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年龄:1-3岁、体重:10-15 公斤、一次用量:1/2(包);年龄:4-6岁、体重:16-21 公斤、一次用量: 1/2 (包); 年龄:7-9岁、体重:22-26 公斤、一次用量:1(包);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 (包)。 次数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茯苓, 清半夏 ,川贝母 ,百部 ,黄芩, 胆南星, 石膏, 沉香, 白前 ,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0.1克。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粉末;味苦、凉。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本品偏于寒凉,对寒证、虚证之咳喘不宜。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