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80ml |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19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止咳。本品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咳嗽气喘。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6个月以下小儿一次1/2片;710个月一次1片;12岁一次1.5片,23岁一次2片;3岁以上35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白屈菜、北寒水石、黄芩、重楼、柴胡、天竺黄、紫荆皮、射干、板蓝根、人工牛黄、菊花、冰片、蝉蜕、珍珠、黄连、人工麝香。辅料为:蔗糖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圆形素片;气微,味苦。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