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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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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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x18袋/盒 |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19 |
国药准字H1096028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止咳。本品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咳嗽气喘。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6个月以下小儿一次1/2片;710个月一次1片;12岁一次1.5片,23岁一次2片;3岁以上35片;一日2次。 |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 |
成分 |
白屈菜、北寒水石、黄芩、重楼、柴胡、天竺黄、紫荆皮、射干、板蓝根、人工牛黄、菊花、冰片、蝉蜕、珍珠、黄连、人工麝香。辅料为:蔗糖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糊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基纤维素。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圆形素片;气微,味苦。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