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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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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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0.5g*12粒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372 |
国药准字Z44021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两岁一次服2-3克,三岁至五岁一次服3-6克,六岁至十四岁服6-9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