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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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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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69 |
国药准字Z520201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