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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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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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丸重0.25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69 |
国药准字Z630202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滋阴养肺,制菌排脓。用于肺浓肿,肺结核,体虚气喘,新旧肺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2g,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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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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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石灰华、红花、檀香、石榴子、甘草、葡萄、蚤缀、力嘎都、香旱芹、肉桂、木香、沙棘果膏、肉果草、绿绒蒿、兔耳草、短穗兔耳草、体外培育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味酸、甘。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