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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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十五味龙胆花丸

规格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每10丸重3g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326

国药准字Z2006349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咳嗽气喘,声音嘶哑。

用法用量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一次6~8丸,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服。

成分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百花龙胆、檀香、诃子(去核)、余甘子、石灰华、广枣丁香、肉豆蔻、沉香、巴夏嘎、无茎芥、甘草15味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本品为丸剂。

注意事项

1、脾胃虚寒者不宜使用。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4、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