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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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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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5gx20袋/盒 |
生产企业 |
郑州市协和制药厂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08 |
国药准字Z220234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清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涎壅盛,胸满喘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2袋,二岁以下酌减,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人工牛黄、茯苓、川贝母、白前、沉香、黄苓、胆囊星、水牛角浓缩粉,百部(制)、轻半夏、石膏、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本品淡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味清凉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