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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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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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6g*8袋 |
生产企业 |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45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本品用于滋阴清肺,止咳平喘。本品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运动员慎用 |
成分 |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圆形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