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十五味龙胆花丸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丸重0.3克
生产企业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345

国药准字Z6302023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气喘,声嘶音哑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一次6~8丸,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服

成分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白花龙胆、檩香、诃子、毛诃子、余甘子、石灰毕、木香、广枣、丁香、肉豆蔻、宽筋藤、沉香、巴夏嘎、无茎芥、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本品为棕灰色水丸;气微香,味甘、辛、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