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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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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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5g*36粒(吉春) |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451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9.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