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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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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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2g*9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05 |
国药准字Z200909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促;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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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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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党参、白术(麸炒)、炙甘草、茯苓、五味子(醋制)、麦冬、补骨脂(盐水炒)。辅料:糊精、乳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