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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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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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3g;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陕西关爱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380 |
国药准字Z200261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清热祛痰,止咳定喘。用于肺热久嗽,喘促痰多,胸中满闷,胸胁作痛;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具有明显止咳、化痰和平喘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3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沙棘膏、栀子、木香、甘草、白葡萄干。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酸、甘而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