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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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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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3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72 |
国药准字H36022257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肌,消热透表。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发热怕冷,肌表无汗,头痛口渴,咽痛鼻塞,咳嗽痰多,体倦。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1~2片,1~3岁一次2~3片,3岁以上一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羌活、防风、川芎、苍术(炒)、荆芥穗、葛根、黄芩、地黄、白芷、牛黄、苦杏仁(炒)、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15g,氨基比林0.1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片;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风寒感冒所设,风热、暑湿感冒不宜应用;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及不易消化食物;3.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4.服药期间高热不退或咳嗽、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