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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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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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0.4g |
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77 |
国药准字H200134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半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袋,五岁以上每次服1.5~2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玄参、蒲公英、牛蒡子(炒)、薄荷、蝉蜕、板蓝根、连翘、牡丹皮、青黛。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 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