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ml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99 |
国药准字Z110204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活动性风湿症及痛经等。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6ml。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日10ml。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肌肉注射禁用于学龄前儿童。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巴比妥。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作青霉素的溶剂应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