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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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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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97 |
国药准字H65020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丁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