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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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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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ml*15袋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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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2 |
HC2017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其他胃肠道反应和呼吸、纵膈及胸部不适,包括呕吐、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口部和咽部感觉迟钝、口干咽干。神经系统絮乱如味觉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本品每瓶10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0.6克。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