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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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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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2 |
国药准字H150214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用于小儿多痰、咳嗽、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1~6月,一次2ml;6个月~1周岁,一次3ml;1~2周岁,一次5ml;2~4周岁,一次8ml;4~7周岁,一次10ml,一次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心悸、发热感、出汗等,休息片刻即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严重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桔梗流浸膏、枇杷流浸膏、氯化铵、愈创木酚甘油醚、盐酸民丙嗪、枸橼酸、橙皮酊等。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深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略具芳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高血压病及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