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100ml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2 |
国药准字Z22021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不全者,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橙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气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性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