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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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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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1ml相当于饮片1.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80 |
国药准字Z200130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静脉滴注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 2.偶见皮疹须停药,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丁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后有微量轻摇易散的沉淀;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