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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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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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支装0.6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37 |
国药准字Z320204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退热,镇静、定惊。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神态不安,咳嗽有痰,对风热感冒,乳蛾(扁桃体炎)、风痧、水痘、痄腮等病毒性感染疗程更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以温开水调服,一岁以内,每次1/2支;一至三岁,每次1/2~1支;三岁以上,每次1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丁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羚羊角粉、珍珠粉、牛黄、胆南星、僵蚕、琥珀、朱砂、冰片、石菖蒲油。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橘红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辛、凉苦、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非实证热证禁服。本品不可久服,中病即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