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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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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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408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桔梗、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壳)、甘草、乌梅肉、青黛、硼砂(煅)、冰片。辅料为蜂蜜。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清凉、味甜、酸、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之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