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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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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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0 |
国药准字Z410215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暑,利尿生津。用于暑热,身热,口干,溲赤和预防中暑。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暑热已伤津气者不宜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茅根淡竹叶牛筋草芦根滑石(飞)甘草 |
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