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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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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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0 |
国药准字Z20050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暑,利尿生津。用于暑热,身热,口干,溲赤和预防中暑。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暑热已伤津气者不宜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茅根淡竹叶牛筋草芦根滑石(飞)甘草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干姜、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味甜。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混悬液;气特异,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 3.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