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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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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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0 |
国药准字Z53020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暑,利尿生津。用于暑热,身热,口干,溲赤和预防中暑。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 10g,一日 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暑热已伤津气者不宜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茅根淡竹叶牛筋草芦根滑石(飞)甘草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