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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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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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2g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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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0 |
国药准字Z200549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暑,利尿生津。用于暑热,身热,口干,溲赤和预防中暑。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暑热已伤津气者不宜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茅根淡竹叶牛筋草芦根滑石(飞)甘草 |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