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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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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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粒装0.5g(相当于原药材1.5g)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0 |
国药准字Z200505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暑,利尿生津。用于暑热,身热,口干,溲赤和预防中暑。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暑热已伤津气者不宜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茅根淡竹叶牛筋草芦根滑石(飞)甘草 |
党参、陈皮、黄精(蒸)、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味甜。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混悬液;气特异,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