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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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12gx10袋
生产企业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28

国药准字Z1402004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及温病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板蓝根、大青叶。辅料为蔗糖、淀粉。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再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半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