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青梅感冒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每袋装15克
生产企业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28

国药准字Z2002712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清热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头痛,咳嗽,鼻塞。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板蓝根、大青叶。辅料为蔗糖、淀粉。

青蒿、五指柑、香薷、狗肝菜、甘草、积雪草、岗梅、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再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半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